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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6-04 18:33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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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洪江市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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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341次

1、读者凭借阅证借书,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借书手续不得代办。

2、办证押金为100元至150元;借阅量为3至5册,时限一月,到期可办理续借手续15天。

3、遵守图书馆借阅规定,按时还书,逾期按0.1元/天罚款。

4、所借书刊应妥善保存。如遗失,须将所借书刊还清,再交押金伍元补发新证。如不及时挂失,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5、借阅书刊应当爱护,不得毁损(如撕页、划线、写字、污迹等)。如有污损、遗失等违章行为,按书价2—5倍赔偿。

6、私自将书刊携带、转移出馆外者,以盗窃书刊论处,并按书刊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。

7、办证读者可随时、随地享受馆内移动图书馆服务,只要用浏览器搜“超星移动图书馆”进行客户端下载或在图书馆扫描二维码进行移动图书馆的下载安装,,用借书证号和密码123456登陆,即可随时随地阅读3万多种独家授权的正版电子图书资源、400多种报纸、1000多种期刊等电子资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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